民事
殴打他人被拘留后还应该负什么责任?打人和破坏我的财产是否是一码事?
殴打他人被拘留后还应该负什么责任?打人和破坏我的财产是否是一码事?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因殴打他人被拘留10天!事情的经过是:6月9号下午5点过两分,我朋友(我妻子都认识)生日叫我去喝酒并说明要6点半才吃饭,当时,我就打电话约我妻子6点半一起去,但我妻子说没有时间,要带学生(我妻子是一名小学教师),我就告诉她我给她带饭回家,她讲好,但在我7点钟叫我儿子带饭回家时可发现我妻子不在家里(我儿子每天在我父母家吃饭,因回家路过我就叫他到酒店拿)并告诉了我,我正要打电话找我妻子时,我妻子刚好打电话给我,说一个学生家长要请她吃饭,并要我一起去,当时我问明情况告诉她我去不了,因是一男一女,不方便就要求她推掉到我这边来,我妻子不肯并挂断电话,我生气再打,叫她让那个学生家长接电话,可是,她不肯,我就很生气的说,我就过去!但由于喝了酒并在我到那里后边打电话边找时,我妻子没有接电话,而且,找了5到6个包厢没有找到,且见到的都是一男一女在吃饭很亲密,不堪入目,后找到她们我就不问什么就打了那男的,因我老婆3分钟后打了110,结果,我因此被拘留! 但在我从拘留所出来后,当事人的妻子打电话骂了我母亲一顿并和其母亲找上门来讨要医药费(因我不在家中)并把我家的门打坏!我母亲和家人知道后也报了案,如今,我已经支付了所有医药费和其他费用,但,我家的门被打坏的事情至今没有处理(已经有20天)!其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是当官的,其妻子也是法院里的领导,我认为,我打人和她们破坏私人财产是两码事情,同样,她们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和赔偿!如今,我老婆要离婚,家人不理睬(因我而受气),我有冤也无处诉,也没有什么办法。。。现特提问:我该怎么办?我认为,当事人存在故意破坏他人家庭,且有不良企图,不知对否?我打人是不对,当时太冲动,可是,我已经受到了惩罚,但,如今,她们没有得到应有处罚,反要求我撤案!试问:正义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竖国(湖南)
提问时间:2009-07-16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