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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以建车站为名强行征用农民耕地搞房地产开发合法吗
地方政府以建车站为名强行征用农民耕地搞房地产开发合法吗 四川省屏山县中都镇政府在2014年底,以修车站为名,纠集政府,公安,各单位,村委及社会人员一百多人,用2万多一亩的价钱强制行从新都村四,五组农民手中抢走农民耐以生存的耕地(注:都属于水源充足,土地肥沃的高产田,并非官方所说的空地),修电梯公寓,商品房,门面,车库赚取暴利。请问律师:修商品房可以强征农民耕地吗?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不是太低了?就2万多一亩能解决失地农民一家以后的吃饭问题吗?政府这种征地行为合法吗?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因失地生活出现困难谁来为我们解决?失地农民应该如何维权,来保护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补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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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80112……(四川)
提问时间:2015-08-23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