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86年城镇居民购买的集体土地是否受法律承认?(有地契 房产证 土地证)
86年城镇居民购买的集体土地是否受法律承认?(有地契 房产证 土地证) 尊敬的律师:
您好! 听朋友介绍贵事务所,现遇到不平等拆迁 ,我想咨询一些事情。
事起因是县里公路扩建 要征收房屋土地,在商谈土地征收价格时由于拆迁办所报价格过低(比如土地按500元一平米计算)并未谈妥。
现对方另出诡计,以我过世的爷爷86年购买的这块集体土地非法的名义,要回收这块土地。国土局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并未送到我手上 只是几天前贴在了当事房屋墙上(现已迁到外地定居),上面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32条之规定,现将上述情况告知,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2015年8月2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落款是 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14日 根据目击者说对方大概是8月21日才贴出公告。
请律师告知一下,相关事宜。如法律规定是否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天之内?86年买卖的土地是否法律承认?(现有当年的地契 上面有多名相关人士的亲笔签名 也有相应的房产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 可否直接向县国土局的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isuke(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5-08-23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