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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

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 我08年10月底进的公司,签订了2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我续订,单我一直在工作。11年2月,我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在公司的安排下,我于2月21日离职。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内,我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请问:1.合同到期后,是否应该由我向公司提出续签;
      2.11年春节是2月3日,我是21日离职的,我是否应该享受春节带薪节假日;
     3.从10年11月到11年2月,公司应该怎么给我结算工资?
      4.我2月21日离职,公司应该给我买保险到几月份?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楚110(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5-12 07: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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