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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朋友关系,断交后对方先打电话,以有东西落在我家为名义让我打开门

原来是朋友关系,断交后对方先打电话,以有东西落在我家为名义让我打开门 原来是朋友关系,断交后对方先打电话,以有东西落在我家为名义让我打开门。进入我家中后开始骂 争吵后砸了我家一些东西,然后将我多处打伤,经鉴定一处为轻微伤。请问这构成什么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8-20 22: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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