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欺骗问题
合同欺骗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多方辗转获得的和美公司与猪仔坳村民小组签订的《污染农业地租赁合
同》显示,和美公司向村小组有偿租用土地名为牛栏坑、旧屋冲、菜园坑等8块土地,约定
分三期向村小组支付土地租赁费,每期40万元合计120万元。此外,和美公司还必须负责
和政府一起出资修建村里1.3公里的村道。根据合同记者发现,当时猪仔坳村民小组有成耀光、成东、成立财等10名村民在租赁合同
上签字按手印。但记者在村里问及合同一事,所访村民皆反映对合同不知情。
事情的经过就是10个村民从中做了手脚,每期40万变成了每期10万更改了原合同的每期40变成了10万块。所以我们村民每期到手的钱只有10万块钱……其中每期小了30万,三期共90万就是被那10个村民拿走了!那10个坏村民犯的是国家那条罪名了`严重吗?要判刑吗?还有我们全部村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去拿回那10个坏村民那90万啊?如果要打官司我们村民成功率有多小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FXH(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1-05-10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