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板工作了三年,没劳动合同,现在请七天假,老板不要我来了,改怎么办?
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有没有书面的?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b'
劳动仲裁维权。
1、老板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
2、如果老板是一个合格的用人单位,并且你能够证明,你是在三年前开始为老板工作,那么老板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视为你已与该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如果你仅仅只是请假七天,那很难说你有过错或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