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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这样的判决有效吗?

这样的判决有效吗? 房子是我单位的福利集资房,产权一直是我个人所有,他趁我外出打工之机,他还去过我打工的城市(有旅店老板证明),说我失踪,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仅凭单方片面之词,当天立案,当天登报传唤,以我缺席判决,房产评估是我当初购买的价格,法院明确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我只分得评估房产的一半价格,

购房款是我辞职买断钱一次全部偿还,

男方是国家公职人员,科级干部,

我现在是下岗职工。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婚姻法明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财产分割照顾妇女为原则。

为什么我的房子却被判给男方?所谓判决给我的,却是我的陪嫁?他还私自转移了许多共同财产,并隐瞒了债务,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ntia……(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09-07-1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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