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孩子是否应受到处罚,我该得到多少赔偿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对方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对方致你方损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5,全部起诉对你方更为有利;
6,建议先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提起诉讼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对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你应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