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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这些孩子是否应受到处罚,我该得到多少赔偿

这些孩子是否应受到处罚,我该得到多少赔偿 某晚,我的孩子和一群朋友(13~15周岁)在外面玩,和另一伙大小相当孩子发生口角,我方打了对方一个孩子,对方打了我的孩子(都是轻微皮肉伤),我接到电话后伙同几个人带了棍棒过去,让我的孩子指认打他的人,我们就用棍打那几个孩子(我也只相教训他们一下,没往要害处打),没想到那几个孩子有2个拿出了刀,捅伤了我们五个人。造成重伤。
    我现在医药费花了八万多,虽然出院了,但另外几个受伤的人有点问题就向我要钱。
    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人,所以我首先选择了民事调解,让对方赔我20万这事就了了。但对方嫌多。他们最多给10万。所以我想到法院起诉,控告他们故意伤害罪,并赔偿我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共20万。但我不知到:1.我该起诉对方拿刀的2个人,还是把他们全部起诉(对方有几个孩子从头到尾没动手)。2.我是起诉有利呢,还是民事调解有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f6018……(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5-0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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