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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借款九万于李某,当时写下欠条利息为1万,也就是还十万

2011年借款九万于李某,当时写下欠条利息为1万,也就是还十万 2011年借款九万于李某,当时写下欠条利息为1万,也就是还十万。还款期为一年。如今已经快4年了,还有5万5没有还,最近一次还款是2015年5月。对方公司倒闭称没钱,和妻子闹离婚。妻子事业单位工作。名下两部二手车是借款后买,妻子名下。起诉有用吗?欠款能拿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8-13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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