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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土制吊机违规使用,出现故障导致伤人事故

土制吊机违规使用,出现故障导致伤人事故 建筑工地购买了土制的吊机(限吊重量800市斤,没有经过专业的质量评估,但附有使用说明书及警告标识:吊机下严禁站人),但使用方没有办法做到,因为他们用来挖坑井的,坑井为正四方形,尺寸约为2米半用来提升井下的泥土、沙石。结果在使用几次后,吊机的减速箱齿轮出现故障,所吊的重物在升到半空后坠落,导致井下的作业人员受伤。
   问:吊机出现质量问题,但又存在违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厂家、销售方、工地使用方三者的责任该如何分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顺升(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1-05-06 22: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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