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出现的第三者,使用卑鄙的手段导致我与未婚妻分开,造成的伤害赔偿与法律会有何判决
出现的第三者,使用卑鄙的手段导致我与未婚妻分开,造成的伤害赔偿与法律会有何判决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未婚妻在一起半年多的时间内,未婚妻的旧情人出现,在未婚妻情感低落的时候,骗她出去吃饭,见面后又骗她去能独处的茶室,强迫我未婚妻与他发生性行为,后又以爆光让我本人知道,要挟我未婚妻与他再次发生性行为,几个月来天天打电话骚扰,最后被我发现,因无奈必须分开,我未婚妻也坏我的孩子两个月,也只能去做人留,现在我与未婚妻都是痛苦万分,现在我们应该如何起诉这个第三者,在法律的标准赔偿方面是如何的?本人因为书读得不多,没能说得更加清楚明了,很抱歉,希望有好人愿意给我们指点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1478……(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1-04-18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