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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请问我刚跟一家小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上规定,合同期两年,离职要提前4个月申请,同时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在竞争对手的公司上班,也没有补偿,这样合理么???而且合同就签了一张A4打印的纸,我签了,但现在想离职,就干了一个月,工资也没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dR9176(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1-05-04 14:0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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