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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某人以某公司的名义向我分多次借款合计48万,至今未还,有什么办法?

某人以某公司的名义向我分多次借款合计48万,至今未还,有什么办法? 借条是这样写的
        融资收据
   兹由于开展产品检测、检验业务需要,今收到###RMB10000(人民币一万元),定于2006年5月1日前归还该款,并支付业务利润(人民币贰万元)。
   此据!
                                ###
                         2005年5月1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宝权(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01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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