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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产交易:使用权,已付定金,未签合同,卖家跳价。

房产交易:使用权,已付定金,未签合同,卖家跳价。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交易使用权房产,在中介签署交易意向书,但还未签署上海市公有住房转让合同(白皮合同),买家已付定金,办理物业公司转让手续时被告知该房产改产权房,需卖家变更后按照产权房交易,现卖家在原先转让价基础上跳价,买家认为卖家违约,但交易意向书中并无定金双倍返还的约定,是否可以主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CQ1656(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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