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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

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 我女儿今年15岁,在赣榆县外国语中学读初中一年级。今年6月24日晚晚自习下课后,在下台阶的时候被两个追逐打闹的同学撞倒,造成左臂尺挠骨骨折,调阅当时的监控录像已经确认是一年级二班的叫朱新锐的同学撞伤的。现在经校方调解,我同意只要求对方家长承担医疗费用而不追究其他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其家人始终以家庭条件特殊为由,没有支付医疗费用。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我看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是我不知道具体的诉讼程序,希望法律方面的专家能给我指点一二,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13520……(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09-07-0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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