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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延长员工试用期的问题

关于公司延长员工试用期的问题 公司在入职时候签了劳动合同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今年的4月27号至7月27号为试用期,可公司因为一个部门的投诉原因觉得我和另一个同事沟通不当为理由延迟我一个月试用期,并在7月30号口头通知我这个消息!现已经签了延迟一个月的书面通知,请问如果公司这样合法吗?而我签的名为 《转正申请表》的直属上司填项写的关于我因为技术部的一个投诉所以延期一个月的表格能有法律效力吗?如不合法,公司在延期的这一个月辞退我 我应该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y11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8-03 17: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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