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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强行扣除我的股金吗?

公司可以强行扣除我的股金吗? 我在一公司打工6年多。于2008年7月被打工的公司口头通知离开公司并因为我是退休职工而酌情给我批准了3个月的补偿。 我离开时和公司完清了离司的所有手续,只剩下2004年本人出资3000元由公司代购的内部股权。我曾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转让给公司,公司不同意。
  2009年5月公司通知我,公司决定全部收购职工个人所持有股权。同时提出 由于他们对劳动法理解错误,所以要求在股金扣回去年7月发给我的补偿。    
我迫切希望尊敬的律师给我提供帮助:  1:公司可以强行扣除我的股金吗?
                                    2:我认为离开公司时所领取的补偿金是我和公司口头协议的兑现。我究竟该不该退还公司将近一年前发给的补偿金?
3:如果公司强行在股金里扣除补偿金,我该怎么办?可以请你帮助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2899……(重庆)
提问时间:2009-07-0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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