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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个别商品未使用物价局制的标价签,但也明码标价了,就算违法吗?就得罚款吗?

个别商品未使用物价局制的标价签,但也明码标价了,就算违法吗?就得罚款吗? 我家组织几个下岗职工开了个小店,绝大部分使用了物价局制的标签,但生鲜猪肉用物价局的签太小,不醒目,我们就自制了几个大标签放在了和肉块相对照的地方,物价检查部门去了以后,说未使用他们的标签,根据物价法第14条和第44条,要罚款2000元,他们这样执法对吗?难道未使用物价局的标签,就得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y6218……()
提问时间:2009-07-03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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