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房产在他人土地使用产权范围周边产生的纠纷

关于房产在他人土地使用产权范围周边产生的纠纷 1998年,本人从当时的合作社购入一台变压器(连同变压器所在的房子),因为当时合作社没有办过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在合同上只注明房屋转让于本人。同时本人还长期租用合作社的其他房屋至今。如今,本人退租。而变电房紧挨该租用地(无其他通道能到变电房),这种情况下合作社是否有义务给本人留出一条路的使用权,让我对变电房行使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S276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4-24 10: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