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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退休人员继续打工,如果发生就封,是否受劳动法或是劳动部门的保护

退休人员继续打工,如果发生就封,是否受劳动法或是劳动部门的保护 因某工厂的业务生产紧张,为此工厂里的某负责人联系外面的帮忙公司(皮包公司)的包工头,要求包工头联系帮工人员(期中有退休的,也有下岗待业的)为工厂赶货。生产加工结束后,零头人也跟各个帮工工人约定了给工资的时间。(工厂给包工头的是10元/小时,实际上给付帮工工人的事8元/小时)。到了约定时间,领头人以把钱借给别人为由,不给工钱。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快接近两个月,仍然没有任何答复。为此帮工供人也联系了某厂的负责人,请求工厂给予一定的帮忙,但是此负责人多次为包工头辩护,且说以前也曾经发生过这样要工钱未果的事情,最后那些帮工工人都是自认倒霉的。


    事情发展到此,退休的帮工工人是否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这个工厂,或是这个包工头。而其他的下岗待业的帮工工人,是否也可以通过去劳动局投诉来解决这件事情。


 注:曾经在此工厂的所在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此公司以及包工头,没有任何结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阑珊503(江苏)
提问时间:2009-07-0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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