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洛阳市中级法院歪曲事实远离法则判闫尊先的行政诉讼

洛阳市中级法院歪曲事实远离法则判闫尊先的行政诉讼 孟津县征霞院村苗圃地67亩、每亩17376元、闫尊先家37亩每亩2480元、西霞院反调节水库征地2008年批准而2003年3月强行征地、孟津县违反土地法、闫尊先家是不是应该享受土地法应有的补偿和安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莫求人(河南)
提问时间:2011-04-20 21:4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