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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侄女于1993年结婚,婚后生有一个女儿(现 14岁),一个儿子(现两岁),两个孩子均一直跟随我侄女抚养生活。男方是航运工人,经常出海(每次在外十月余),对子女未尽过抚养义务,其工资由其自己掌控,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现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我侄女坚持继续抚养两个子女,让男方承担抚养费;而男方坚持要求抚养儿子。请问:我侄女能否继续抚养两个子女(她和孩子感情特深)?男方能否把儿子的抚养权争过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hdazh……(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09-06-2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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