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怀孕期间被辞退的补偿问题
怀孕期间被辞退的补偿问题 我是10年5月20日入的职,在11年3月份我怀孕了,公司是知道的,在我明确表明不想离职的情况下,11年4月14日公司强行把我辞退了,在我工作的11个月中,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也未缴纳社保等五金。
我没有办法找到可以证明我从10年5月到11月这半年的在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工资表原件在会计那里,我估计是拿不上,考勤表是没有签字和盖章的。我现在有1.公司的员工离职单,在离职原因一栏他们写的是“工作需要”(有公章);2.从10年11月份我办理的一些公司事务的可以拿到的证明材料;3.公司10年一份补发11月12月两个月工资的一份通知(有公章和签字);4.我怀孕办理准生证公司盖有公章的一份“初婚初育证明”。
现在我想要申请劳动仲裁,想咨询下,除了可以申请让公司赔偿我从入职到辞退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以外,还可以申请赔偿哪些,我还要注意哪些事项?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xy840……(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4-19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