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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给我解答问题,还想问您一下

感谢您给我解答问题,还想问您一下 修高速公路时,占用到我们家的油茶山,此山是归我们家所有,有文字说明此山归我们家可继承及可转让的,上面有县政府的盖章,但现在钱下来后,是归集体所有,而不是单独给我们家,请问此事情该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此事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O394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4-18 12: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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