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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十几年前再婚,再婚很突然,三个儿子并不了解,但是一直相安无事

老人十几年前再婚,再婚很突然,三个儿子并不了解,但是一直相安无事 老人十几年前再婚,再婚很突然,三个儿子并不了解,但是一直相安无事。事情就一直耽搁到2014年10月份老人生病,去了医院,当时继母在医院说没有钱,儿子事前并不知道老人没有带钱,所以临时找住在周围朋友借了5000元,后来因为病情原因转院了,到医院里,陆续由三个儿子跟继母都掏了一部分,包括请护工,当时由于有手术一定的危险性,儿子们希望老人可以明确一下财产,但最后也没有明确。现在出院了,但是三个儿子,想要老人明确一下将来他们及继母权利和义务,(老人的房子最早是单位的后来买下来了,是婚前财产,后来娶了继母过了十几年吧,房屋拆迁,走政策进行了,平米扩大,继母进门时并没有养育过三个儿子)现在希望想知道一下四方的权力跟义务,以及财产应该按照规定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7-16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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