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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流产后被抛弃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

流产后被抛弃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1年3月,晓雅得知自己意外怀孕,因为是服用避孕药后失败而引起,在医生的建议下不得已做了人流手术。在身为教师的男友陪伴下,晓雅做完手术后并在男友家休息了三天,后回到自己家休息。谁知清明节后男友从老家回来,就对晓雅不理不睬,男友家人也警告她不能打电话给其男友,也不准进男友的家门。晓雅已经31岁了,之前和其男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请问这种情况下她该如何保障或者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cf-42……(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4-1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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