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的相关咨询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这即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具体来说: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肇事司机和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应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工亡待遇。如果公司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全部工亡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死者近亲属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
(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5)对方司机可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死者近亲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对方是否足额给付赔偿,对司机的量刑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方一般会比较主动给予赔偿。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可委托律师办理。
可以要求认定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可来电咨询。
1.认定为工伤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2.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
3.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帮您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准备证据,代为办理申请工伤认定、委托伤残等级鉴定、协商或仲裁诉讼等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