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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六月九号来的。来了一周,教我的人就请年假了,然后过来了两天又去深圳开会

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六月九号来的。来了一周,教我的人就请年假了,然后过来了两天又去深圳开会 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六月九号来的。来了一周,教我的人就请年假了,然后过来了两天又去深圳开会。我在她不在的期间帮她顶着,但是没学到东西,她回来后我们关系相处的不好,于是我想辞职。7月十号写的。接我班的人我也找到了也来了,我交接后(其实都没学到什么)就走了。然后经理说我没来那天算旷工。让我要接着做一个月才可以走。我就感觉我还在试用期。但是确实时间过了。请问我就必须呆满一个月才能走吗?交接的人都有我没什么学到的我觉得老板是故意刁难但是我没话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5-07-16 09: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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