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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是不是要先退还15万元的预收金,再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是不是要先退还15万元的预收金,再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我局2006年元月在当事人已经提前违法用地的情况下,仍然违规收受用地预收金15万元(用地预收款制度:在没有用地指标的情况下,让当事人先交纳一部分金额,目前不能先用地。等以后上级国土部门批准了用地指标时,再补办用地手续的制度),然后一直至今因无用地指标而未给予补办用地手续。
2010年发现了当事人自2005年就开始违法用地,对其直接处罚了,后法院认为我局在未退还预收款的情况下就处罚,实为不妥。
我局因为当时违规收受预收金15万元,现在不知怎么办了?法律关系理不清了。
请问怎么办?
是不是要先退还15万元的预收金,再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xsh0……(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1-04-1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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