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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现工作地点老板无缘无故要解雇我,而我并没有犯错

你好,是这样的,现工作地点老板无缘无故要解雇我,而我并没有犯错 你好,是这样的,现工作地点老板无缘无故要解雇我,而我并没有犯错,原因是,她要开分店问我愿不愿意过去分店,我就说不愿意,因为我就住现在上班地点附近,而且刚开始应聘的时候她并没有说我有可能要调去别的店,如果是这样说了,我肯定不会在她这里上班啊,后来这个月她招了一个她以前的朋友,今天就突然对我说店里人够多了要我休息一段时间,等她以后在附近再开店的时候如果还是想从事这份工作的时候再去上班咯,意思就是委婉的告诉我叫我现在不要来上班了,说工资后天给我发。于是我要求她给我赔偿多一个月工资,因为我没做错,而且她没有提前通知说我什么时候不用上班,直接说以后不用来了,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签合同,请问可以要求她给我补偿多一个月工资吗?我上班时间两个多月了,突然无故解雇员工不用赔偿的吗?完全没有提前几天说,就算是员工辞职也要提前一个月啊,解雇就不用提前吗?难道劳动法是维护他们的?我有上班证明,她给我从银行卡发过工资,而且上班的商场有监控,有我每天去上班的监控。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申请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7-11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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