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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2003年,我们响应乡里和村里的号召,承包了寇河西边的蔬菜小区大棚1.8亩,我给棚地所有权人刘英置换土地1.8亩,连续经营到2005年;2005年秋天,我把大棚转包给同村村民白桂友经营,白友给我置换土地1.8亩;2010年白桂友因故把大棚扒了,不再经营棚菜生产,按规定和约定蔬菜小区不能改作他用,因此我要求与白友解除土地置换协议,我把占白桂友的1.8亩土地还给白友,同时要求解除与刘英的土地置换协议,请刘英把占我的1.8亩土地还给我。这期间因为高速公路占地,我同意把属于白友经营权证的占地补偿费2000元退给白友,也要求属于我的土地经营权证的被刘英领取的土地占用费9000元退给我。从此,各自经营属于自己土地经营权的土地。
请问:
我们是否有权利要回这土地占用费9000元钱。
此纠纷我们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次乡里来人解决的时候,口头刘家说退地,不退钱,后来又反悔了!现在乡里领导也跟着刘家人说话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姜英(辽宁)
提问时间:2011-04-1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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