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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帮忙解答一下!很急,谢谢!

请帮忙解答一下!很急,谢谢! 女方与男方很快就要举行婚礼(没有登记),但由于订婚之后(3个月内)男方及其家人作出了很多令女方反感的事情(特别是彩礼及钱财方面),致使女方伤心,最终提出不愿结婚。经双方协商,虽然女方不情愿,也只能同意将婚期推迟。但是之后女方一直都跟男方说要分手,男方纠缠不休。在提出不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女方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男方通过在移动营业厅工作的朋友获得女方通讯记录,并知道了这件事。男方父母以商量为由将女方叫至家中,还有男方的两位姑姑,对其在语言上进行侮辱性的攻击,且威胁其要告诉领导,告诉女方父母。让其没法做人。女方很害怕,不得已与其签订责任书和欠条,内容大致是:女方于1个月内还其所谓结婚损失5万元(包括装修费,订婚钱,首饰费,房租损失费,婚纱照费用等等),男方承诺不对女方的家庭和工作有任何不利行为。
请问 :
1.这种情况下,男方属于犯罪吗? 
2.男方通过在移动营业厅工作的朋友查到女方的通讯记录,是否违法? 
3.当时女方只有一人,如何才能向公安机关证明当时发生的事情?
4.女方的做法属于三角恋爱吗?在法律上对案件的审理有什么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rol8……(山东)
提问时间:2008-09-2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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