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市政批准下怎样维权?
市政批准下怎样维权? 我家里是原公司职工宿舍楼,早前已经买断。公司建楼时在前(四层高约13米)后(五层高约16米)楼房留有间距约24米,这小块空地2009年年初市规划局定性为建设死角,却不知何因于2010年中旬经过土地局批准拍卖,以140万成交,开发商要在其间建筑4层高楼盘,听说计划前后留距不足7米,那么这样就直接影响我们居民日常日照、采光、通风、防灾,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样是否属于违章建房?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71506……(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1-04-07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