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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

关于交通肇事 我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他是100%责任,现在我车修复了,需要交款10000多元,他不垫付,让我自己垫付后,然后把发票给他,他去保险公司报销后给我,我想咨询下:发票给他了,他不给我出具手续(或只写个收条)可以吗?他可以说因收到我发票了,就说已经把款给我了而抵赖付款吗?(这在法律上承认吗)实际我并没有收到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丽如月(辽宁)
提问时间:2011-04-04 06: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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