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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与辞职纠纷

劳动合同与辞职纠纷 我在移动公司上班至今已有半年时间,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因为有事需辞职,并已口头辞职二十天,书面辞职十三天。因有急事需下月初离开,公司经理以递辞呈未满三十天为由,不予批准,并说我强行离开将扣发工资并不返还工作服装押金。请问: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递交辞呈;
二、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我工资和押金;
三、可否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申请从工作第二月开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四、是应该向劳动局还是哪个单位提出投诉,一般该类事件仲裁周期大概是多长时间?
    请给予答复为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ng5……(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1-03-31 15: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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