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单位承包金问题

单位承包金问题 我姐姐2004--2008年间在一家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2008年底辞职.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实行科室承包的办法按完成工作量去发放奖金,而由于一直都还没有最终结算,平时每月都是预发。上个月,听说单位与科室结算了这几年的承包金,在职的职工每人还有差不多1万元,而我姐姐因为已辞职,一分也没有给。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姐姐要怎样做才能得到应得的承包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晴儿(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09-06-13 00: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