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户口问题的咨询

关于户口问题的咨询 我在2009年6月左右在乐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签合约时附带一个条件,允许旧业主400天内把户口迁移,还扣押了5000元作为押金,现在时间已经过去,我要求对方迁走,并对我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对方说,如果她那5000元押金收不回他就不迁。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权利扣除她的押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PU584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3-28 10: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