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该这样处理这样的债务
我该这样处理这样的债务 04年时,以前在我单位做民工的陈某带着她的朋友来找我,说她做生意急需一笔钱,由于她已经到处借钱现在已无抵押物,让我用工资本做担保向她带来的这个人借一万五千元钱做周转,最多三个月就还我这笔钱,碍于情面我用工资本做保并写了借据,当时我也没有看见她的朋友给她钱,等她们急急忙忙走了之后我才想起忘了让陈某写个借据给我,后来我找到她,她说马上就可以还我钱就不写了,我也没有好意思坚持。第二个月陈某就把工资本还给了我并说钱她已经还了,她的朋友不会来找我还了,我找她要借据,她说她的朋友在遵义等她回来就把借据要来给我。后来再找陈某就不在了,她的家人也说不知道在哪,这期间陈某的朋友也没有来找过我。现在,陈某的朋友拿着借条把我告到法院让我还钱,我想知道,1,已经六年了,这个借条还有效吗,2,法院并没有给我传票,是在法院工作的一个人找到我的,说是庭外调解,程序是这样的吗,3,如果我还了钱,我该怎么找陈某要钱,她现在在哪我都不知道了,我能通过法律途径惩罚陈某这个骗子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迷途仁者(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1-03-27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