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问题 我在九江买了一套房子,双方协议:2009年1月22日交房,在交房次日起90日内,应当给我房产本,若违约,我有权退房,并且赔偿我已付款的1%,现在,已经6月6日,还没有拿到.我的问题是,如果提起违约之诉,那么我能不能饶开合同上协议的"赔偿我已付款的1%",而要求对方,按照当时银行同期利率进行赔偿呢?
  备注:现在已经交房了.我已经付款336000元.并且于2007年11月在银行贷款22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ju……(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09-06-11 17: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