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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名义按揭购房,婚后按揭的一小部分,且房屋已经增值

婚前个人名义按揭购房,婚后按揭的一小部分,且房屋已经增值 我婚前分别按揭方式购买两套商品房,都是以我的名字签订的购房合同,且收据全部都是我的名字。结婚后拿到房产证。现在房子增值合计40万。我的收入是公司帐号汇入,老婆是发小额的现金。婚后也基本是我偿还贷款。现在打算离婚,我想问一下这属于我的个人婚前财产吗?另外房子的增值部分怎么算?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B3250(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3-26 03: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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