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后的有关问题
辞职后的有关问题 我有一批同事,原在一家差额拨款的设计院工作,因位被现任领导有意刁难,工作不开心而辞职。辞职前连续几年,单位都没有结算承包金。这几年的养老金单位也没交。可以说,辞职的这群人中,每一个都是原单位的债主。请问律师,如果将来原单位把这几年拖欠的承包金结算了,但因为已经辞职不在原单位了,他们是否有权索要自己辞职前应得到的承包金?还有,单位帮职工缴交这几年拖欠的养老金时不帮已辞职的同事补交辞职前的养老保险是否违法,辞职的同事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很严重,因为有很多人辞职了,大家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山水明月心(广西)
提问时间:2009-06-10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