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纠纷
1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3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4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首先,中外合资企业中,一方需要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需要按照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
如果全部转让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批准,那么受让股份的第三方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变更董事长、召开董事会的有关程序进行操作。
关于你所说的中方不予配合,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有关章程的规定以及第三方要求变更董事长和召开董事会的要求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一切均应按照章程来办理。
基于你的介绍有些简单,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联系。
外资转让行为违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方有权提出异议。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1、转让程序合法?
2、变更董事长、召开董事会,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是如何约定和规定的呢?
3、建议公司聘请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4、详情,预约律师面谈。
上海多年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一)股权转让须经合营他方同意。
(二)合营他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股权转让要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第三方的转让行为可能会被中方诉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