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明确孩子的父亲每月应该给付多少钱的生活费?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明确孩子的父亲每月应该给付多少钱的生活费? 我是2006年2月16号和女儿父亲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父亲抚养,我每月给50元。他于2007年3月就把女儿给我送来说孩子想我,要来玩,当晚女儿的奶奶就把她的衣物全拿来,之后在没有想把女儿接回去。我爱女心切就一直把女儿带在身边,一直没有直接明确协商过女儿的抚养权和生活费用。现在已经4年有于。目前生活费用涨的很快,女儿也读一年级了,读书也花不了很多钱,就是每天要接送我不能去正钱了。他父亲在婚有一女一儿了,我也结婚了现有一儿。他父亲在开车,一个月收入在3000千元左右,我是在专卖店给人打工收入1500左右。我们双方无法坐在一起协商。想咨询一下以我现在的情况,上法院能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吗?以他父亲的收入情况法院一个月能判给我女儿多少生活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伤心99(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1-03-20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