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再婚家庭的房产分配问题

再婚家庭的房产分配问题 我离异后再婚,与前妻所生大女儿由我和现任妻子共同抚养,再婚后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女。用妻子名下的公积金把原先的59平方公有住房买下,转为了产权房,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户口簿上就是我们四个人。大女儿现已出嫁,户口仍在我处。我婚后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下肢残疾,办了病退。家里的里外事务都靠妻子在支撑,大女儿没尽过赡养义务。我年前被查出身患绝症,大女儿现在提出先分得该房屋市值的四分之一,遗产继承部分她可另得该房屋及其他部分市值的六分之一。请教律师,怎样分配才算合情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reddi……(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20 11:0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