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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老人再婚,房产分配问题

老人再婚,房产分配问题 奶奶在世时,爷爷单位分配一套2居室住房。奶奶去世3年后,2000年前后,爷爷再婚。后老伴(有2女儿4男孩并且已经婚3次)是农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的4个儿子已经与他断绝来往,爷爷当时是急着把自己的户口本拿走登记的。后来爷爷的子女担心以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于是与后老伴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老人及双方子女均签字),意思是爷爷如果先去世,则房子可以让后老伴住到去世,但其只有房产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后老伴先去世,则房子和后老伴一家没有任何关系。后老伴一家说不是为房子,于是很痛快的签字。婚后,后老伴就把爷爷的收入据为己有,家庭生活相当拮据,就为了可以自己攒钱。但爷爷的性格所致,对此虽然有埋怨,但只要后老伴在场,就不敢说话。现在他们结婚已经将近10年,单位的福利分房必须要求买下来,后老伴和他的2个女儿一改10年前的说法,坚持要房产的一半,考虑到他们一起生活了将近10年,爷爷现在的3个子女希望可以分到房产的2/3,在购房的时候,与后老伴的签订协议,后老伴的女儿出资1/3,爷爷的子女出资2/3,房产证下来后,即刻去办理公证。按照女方1/3,男方2/3继承。现在房产证下来了,后老伴和他的女儿又不办理公证了,坚持要房产的全部。当时买房的时候,用了我奶奶在世时后的工龄(因为可以更加优惠),现在爷爷整天说要到他3个孩子的单位闹事,当然都是后老伴唆使,并且后老伴一家都没有工作,天天白天给爷爷的子女打电话闹事,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爷爷的子女起诉,法院的判决是否可以将房产的2/3按照当时购房时的协议判给爷爷的子女。另外如果在爷爷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爷爷又写了一份遗嘱,将房产的全部给后老伴,这个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yawa……(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8-07-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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