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老人再婚,房产分配问题

老人再婚,房产分配问题 奶奶在世时,爷爷单位分配一套2居室住房。奶奶去世3年后,2000年前后,爷爷再婚。后老伴(有2女儿4男孩并且已经婚3次)是农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的4个儿子已经与他断绝来往,爷爷当时是急着把自己的户口本拿走登记的。后来爷爷的子女担心以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于是与后老伴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老人及双方子女均签字),意思是爷爷如果先去世,则房子可以让后老伴住到去世,但其只有房产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后老伴先去世,则房子和后老伴一家没有任何关系。后老伴一家说不是为房子,于是很痛快的签字。婚后,后老伴就把爷爷的收入据为己有,家庭生活相当拮据,就为了可以自己攒钱。但爷爷的性格所致,对此虽然有埋怨,但只要后老伴在场,就不敢说话。现在他们结婚已经将近10年,单位的福利分房必须要求买下来,后老伴和他的2个女儿一改10年前的说法,坚持要房产的一半,考虑到他们一起生活了将近10年,爷爷现在的3个子女希望可以分到房产的2/3,在购房的时候,与后老伴的签订协议,后老伴的女儿出资1/3,爷爷的子女出资2/3,房产证下来后,即刻去办理公证。按照女方1/3,男方2/3继承。现在房产证下来了,后老伴和他的女儿又不办理公证了,坚持要房产的全部。当时买房的时候,用了我奶奶在世时后的工龄(因为可以更加优惠),现在爷爷整天说要到他3个孩子的单位闹事,当然都是后老伴唆使,并且后老伴一家都没有工作,天天白天给爷爷的子女打电话闹事,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爷爷的子女起诉,法院的判决是否可以将房产的2/3按照当时购房时的协议判给爷爷的子女。另外如果在爷爷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爷爷又写了一份遗嘱,将房产的全部给后老伴,这个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yawa……(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8-07-18 10:4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