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的问题,东西坏了由谁负责?
租房的问题,东西坏了由谁负责? 我是房东,请问房子出租后只是属于附件的东西坏了是房东负责还是房客负责。。。比如:我出租的是房子和各大家具家电,微波炉或者抽油烟机.排气扇席梦思或者放在那里的一个钟。风扇,画,全身镜啊等什么的不属于我出租的范围,原因就是我不在那个城市里,把那些东西搬走觉得麻烦。当时说明了房客要用也可以,不用就放着。因为租金不高,我没有把那些当做租房的条件。那东西坏了,房客要我负责维修,合理吗?当初有签一个交割清单,把在房内的所有东西都写了。有不好的坏的或可以用的我都知道,写那个只是要确保以后东西都在,好的还是好的,坏的就不管它。房子交割完毕我从那个城市回来后房客说原先的席梦思坏了不可以睡,本来席梦思我也不负责,但是她说没有席梦思就不能睡,我也答应她自己去买我给报销。当初交割的时候看还是好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坏了。过后又有类似的东西说坏了,谁负责呢?不是洗衣机彩电热水器冰箱那一类的电器哦。不是人为弄坏的洗衣机维修费我也负责了的。
请专业人士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沁玥(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08-09-23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