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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以学校名义私自收取超过学校招生范围的所谓保过费

员工以学校名义私自收取超过学校招生范围的所谓保过费 您好 我是一家电脑培训学校的法人,最近我发现我们的员工在校外正常招生过程中私自以我校名义收取证书保过费(保过的项目还超出我校的招生范围),猜测已收取的保过费金额上万,请问我能以学校的名义起诉他们吗?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触犯了哪条法律?如果他们携款私逃,我作为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imin……(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3-20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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