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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双方都以个人名义签订加工合同属工商管制范围吗?

双方都以个人名义签订加工合同属工商管制范围吗? 我在2010年11月份与对方签订的加工回收合同。原材料是对方出的。双方都用自己的名字签订的,没有公司名称。到验收日期对方以现在没钱为借口一直拖延时间,他自己连货都没看,就说我们加工的产品全部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加工费,对方说的不合格理由,合同的质量标准上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个条款。产品还在我手里,如果他不收货也只是损失材料费几百元而已,但加工费共计2万多元。当时双方都没有支付对方定金之类的钱。

问题1:个人与个人签订的加工合同工商部门管吗?
问题2:如果上诉打官司劳民伤财、时间也耗不起啊,除了上诉之外,还有什么解决办法,让他尽快履行合同支付加工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ke5……(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1-03-12 10: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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