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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派出所调查取证能否强迫公民

派出所调查取证能否强迫公民 我女朋友06年2月过年回商丘市民权县老家过年,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一个钱包,后来我女朋友的哥哥问过公交车司机后找到那个小偷家里,只要回部分现金,钱包,银行卡等都被小偷丢了,当时快过年了,没有报案。
  事隔3年之后,前几天我女友老家乡派出所所长打来电话,说抓到一个小偷,交代的了这件事情,要求我女友写一份证言材料,(派出所所长认识我女友哥哥),要求写清楚时间,地点,事情经过等等,每个名字上按上指印,并要求我女友单位盖章,再给他寄回去。
  我和女友在江苏打工,这种事情盖公司公章实在强人所难,事隔这么久了,我女友对这件事情也记不清楚了,我女友从头到尾没见过小偷长什么样,3年前被偷时没见过,现在派出所抓的人也没见过;因为没见过小偷,也不知道被抓的是谁,所以我们决定不写这个”证言材料”
  在我拒绝我女友乡派出所所长后,那个所长就很不高兴,因为认识我女友家里,所以通知我女友家里,双方施压强迫我女友必须写这个材料,甚至电话里说我们不写就是包庇罪犯,所长还说他会到我们打工的地方来跟当地派出所联系等等,反正很是麻烦,我很恼火后来跟女友吵起来,还摔了电话。

我想请问,
1. 我真的有义务必须要写这份“证言材料”吗?我女友连小偷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2. 派出所的这种做法让我很担心,他如果到我们这个地方来,可能会影响工作,他们这种做法对吗?

急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obhon……(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09-06-0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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